关于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现将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考试科目(模块)暂设为13个(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北京市所属单位(含委托本市代评的中央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9号)文件规定,可选择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单位及其它在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各自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范围和科目(模块)数量,按属地原则参加北京市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5年3月21日-3月25日
(二)考试时间:2005年5月28日-6月3日
四、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详见附件2.
考点同时办理本次考试的报名及指定教材的征订工作,具体事宜可在报名时咨询。
五、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考点办理报名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考生档案号(以上次考试准考证或合格证为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55元/人·模块(根据计价格〔2001〕1969号、京价〔收〕字〔1999〕第007号文件规定)。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试大纲、教材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报考人员可在各考点订购。
(二)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报名、成绩公布和合格证领取等事宜请查询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
附件1: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设置

附件2: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点

二○○五年三月四日